中新网8月4日电,据“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”微信公众号消息,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纪律委员会发布关于对连云港队、泰州队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。处罚如下:
一、对连云港队、泰州队予以通报批评。
二、对连云港队3号球员姜卫鹏予以停赛1场。
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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